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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時間: 2017-03-23 00:00:00
作者: 廣州草粵行茶葉有限公司
來源: 廣州草粵行茶葉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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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發證產品范圍及申證單元
實施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代用茶是指選用可食用植物的葉、花、果(實)、根莖為原料加工制作的、采用類似茶葉沖泡(浸泡)方式供人們飲用的產品。葉類產品有桑葉茶、薄荷茶等;花類產品有菊花、茉莉花、桂花、玫瑰花、金銀花等;果(實)類(含根莖)產品有大麥茶、枸杞、苦瓜片、胖大海、羅漢果等;混合類是指以植物的葉、花、果(實)、根莖等為原料,按一定比例拼配加工而成的產品。
二、基本生產流程及關鍵控制環節
(一)基本生產流程
葉類:鮮葉→殺青→揉捻→干燥。
花類:杭白菊:鮮花→揀剔→殺青→干燥。
貢菊:鮮花→揀剔→干燥。
其他花類:鮮花→ 揀剔→干燥。
果(實)類:鮮果(實、根莖)→揀剔→(切片)→干燥。
混合類:原料→揀剔→拼配→(打碎)→包裝
分裝加工:原料→揀剔→包裝
(二)容易出現的質量問題
1. 鮮葉、鮮花、果(實)、根莖等原料中農藥殘留量及重金屬含量超標。2. 鮮葉、鮮花、果(實)、根莖等原料的劣變或混入其他雜物。3. 產品在加工、運輸、儲藏的過程中受到污染。
(三)關鍵控制環節:原料驗收、干燥、產品倉儲。
三、必備的生產資源
(一)生產場所。
1.生產場所應離開垃圾場、畜牧場、醫院、糞池50米以上,遠離排放“三廢”的工業企業。
2.廠房面積應不少于設備占地面積的8倍。地面應硬實、平整、光潔(至少應為水泥地面),墻面無污垢。
3.應有足夠的原料、輔料、半成品和成品倉庫或場地。原料、輔料、半成品和成品應分開放置,不得混放。倉庫應清潔、干燥、無異氣味,不得堆放其他物品。
(二)必備的生產設備。
1.葉類生產必須具備殺青、揉捻、干燥、包裝設備。
2.杭白菊生產必須具備殺青設備、干燥設備視生產工藝而定、包裝設備。
3.貢菊及其他花類、果(實)、根莖類、混合類生產的設備視具體生產工藝而定,必須具備包裝設備。
4.分裝加工必須具備包裝設備。
四、產品相關標準
GB 18862-2002《原產地域產品 杭白菊》;GB/T 20358-2006《地理標志產品 黃山貢菊》;GB/T 20353-2006《地理標志產品 懷菊花》;備案有效的企業標準。
五、原輔材料的有關要求
(一)鮮葉、鮮花、果(實)、根莖等原料應無劣變、無異味,無其他植物葉、花和雜物。
(二)產品應具有正常的品質特征,無異味、無異嗅、無霉變;不著色,無任何添加劑,無其他夾雜物;符合相關標準要求。
(三)包裝材料和容器應干燥、清潔、無毒、無害、無異味,不影響產品品質,符合相關標準的規定。
六、必備的出廠檢驗設備
(一)獨立的審評場所;(二)審評用具(干評臺;濕評臺;樣盤;審評杯碗;湯匙;葉底盤;稱量器具;計時器等);(三)天平(1mg);(四)鼓風電熱恒溫干燥箱;(五)臺秤;(六)天平(0.1g)。
七、檢驗項目
序號 | 檢驗項目 | 發證 | 監督 | 出廠 | 備注 |
1 | 標簽 | √ | √ | ||
2 | 凈含量 | √ | √ | √ | 按國家質檢總局(2005)75號令規定執行。 |
3 | 感官品質 | √ | √ | √ | 按執行標準的規定檢驗。 |
4 | 水分 | √ | √ | √ | 按執行標準的規定檢驗。 |
5 | 含雜率 | √ | √ | √ | 執行標準中無此項要求或為參考指標的不檢驗。 |
6 | 總灰分 | √ | √ | * | 限量指標:≤8.0%。 |
7 | 鉛 | √ | √ | * | 限量指標:≤5.0mg/kg |
8 | 六六六總量 | √ | √ | * | 限葉類;限量指標:≤0.2mg/kg |
9 | 滴滴涕總量 | √ | √ | * | 限葉類;限量指標:≤0.2mg/kg |
10 | 三氯殺螨醇 | √ | √ | * | 限葉類;限量指標:≤0.2mg/kg |
11 | 氰戊菊酯 | √ | √ | * | 限葉類;限量指標:≤0.5mg/kg |
12 | 二氧化硫 | √ | √ | * | 限花、果(實)根莖、混合類;限量指標(以SO2計):≤0.5g/kg。 |
13 | 敵敵畏 | √ | √ | * | 限花、果(實)根莖、混合類;限量指標:≤0.2mg/kg。 |
14 | 樂果 | √ | √ | * | 限花、果(實)根莖、混合類;限量指標:≤1.0mg/kg。 |
15 | 執行標準規定的其他項目 | √ | √ | * |
注:1、國家禁用農藥從其規定;2、各類各品種的主導產品每年對有“*”號標記的項目至少檢驗2次。
八、抽樣方法
按企業所申報的發證產品種類,每一種類均需抽取其主導產品進行檢驗。同一樣品種,同一生產場地,使用不同注冊商標的不重復抽取。
在企業成品庫內,隨機抽取發證檢驗樣品。抽樣基數不得小于5Kg(以凈含量計)。所抽樣品應具有相同的花色、等級、包裝規格和凈含量,品質一致,并在同一地點、同一期間內加工包裝的產品。隨機抽取600g樣品,抽取的樣品應迅速分裝于兩個樣罐或樣袋中,樣品分成2份,1份檢驗用,1份備用。樣品確認無誤后,由抽樣人員與被抽樣單位在抽樣單上簽字、蓋章,當場封存樣品,并加貼封條,封條上應有抽樣人的簽名、抽樣單位蓋章及封樣日期。樣品應做好防潮、防壓、防曬等工作。
九、其他要求
本產品允許分裝。